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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华庭(一期)1#、2#、3#、8#、9#楼外墙真石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尧艳 | 发布时间: 2024-03-01 | 1285 次浏览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上林卫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绣华庭(一期)1#、2#、3#、8#、9#楼外墙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锦绣华庭(一期)1#、2#、3#、8#、9#楼外墙真石漆装饰工程

2.2 项目招标编号QPGCZX-202403-06

2.3 建设规模:包括1#、2#、3#、8#、9#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6321.97m2,其中1#建筑面积为:13858.09m2;2#建筑面积为:13830.26m2;3#建筑面积为:13466.12m2;8#建筑面积为:15681.56m2;9#建筑面积为:15682.68m2;工程内容包含以上所列各个楼栋外墙真石漆装饰施工工程  

2.4 建设地点上林县

2.5 招标控制价 8597775.80

2.6 要求工期206天(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锦绣华庭(一期)1#、2#、3#、8#、9#楼外墙真石漆装饰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31日至20243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广西勤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公园大道1号楼703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购买。

4)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3211030分。

地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勤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公园大道1号楼703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勤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qpgczx.com/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称:上林卫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文明路68号;

联系方式:梁工、0771-520016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勤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公园大道1号楼703室

联系方式:0771-5649360 


                                                     广西勤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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